在番茄花园作者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后,番茄花园悄然变身为一家网址导航网站重新亮相。记者昨(24)日登录番茄花园网站发现,该网站与其他导航网站在布局上没有太大变化,但最为醒目的当属网站上“墨镜番茄”旁打出的广告:“有人说,洪磊判了,番茄完了!佛说,回头是岸!番茄将在正途上艰难前行,番茄花园需要您的支持。”
一审判决侵犯著作权4人领刑
番茄花园网站成立于2004年5月11日,此前曾是盗版软件番茄花园XP系统的“官方”下载网站,同时网站涉嫌侵权的产品中涵盖了微软等多家知名软件厂商的多种软件。
2008年6月,在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专项治理工作中,代表美国微软、甲骨文等巨头利益的商业软件联盟(BSA)向国家版权局及公安部进行了投诉。同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孙显忠、洪磊等被分别抓获归案,成都共软以及4名相关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权罪被提起公诉。
2009年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案主犯侵犯著作权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4名相关被告人孙显忠、洪磊、张天平、梁焯勇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以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我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成功刑事案例。
番茄回头导航网站悄然上线
自番茄花园站长洪磊被拘之后,该网站就一直无法访问。随后一段时间,网站托管商曾把网址转向谷歌中国网站,直到今年8月20日,洪磊被法院宣判处以三年半徒刑以及100万罚款的消息传出后,该网站才再次变身上线。
记者发现,目前番茄花园网站使用的是圈内流行的114LA网址程序版本,并无作太多技术改造和变动。但惟一不同的是,该网站在醒目位置打出了广告:“有人说,洪磊判了,番茄完了!佛说,回头是岸!番茄将在正途上艰难前行,番茄花园需要您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番茄花园导航网站下方显示的备案号是“蜀ICP备08010303号”,在信产部备案网站查询到,该网站备案人为“宋思颖”。资料显示,她是成都共软网络公司的员工。由于参与番茄花园案件,成都共软网络公司的总经理孙显忠、市场总监张天平均被刑拘并被判刑数年。早报记者胡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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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磊:判刑并处罚金100万
在一审判决中,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成都共软市场总监张天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参与开发和制作番茄花园盗版软件的被告梁焯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被告单位成都共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