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的数字图书馆,一个宏大的计划,却在中国闹得沸沸扬扬。
对于谷歌数字图书馆中收录中国作家作品的情况,谷歌坚持未侵权,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称,没有证据表明谷歌公司取得了权利人的授权,谷歌的这种未经许可的复制和网络转载的行为均涉嫌侵犯著作权。
到目前为止,谷歌已经与文著协举行了两轮会谈。昨天,谷歌相关人士告诉CBN记者,经过上周五的第二轮会谈后,双方的谈判已经取得进展,但仍未达成最后的和解方案。“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该人士称。
谷歌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仍未有实质性进展,韩寒又开始在自己的博客上“放炮”。韩寒在博客上表示,中国不计其数的网站都能下载其所写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2009年,他从来没有从起点中文网之外收到过一分钱。
事实上,或许韩寒也说出了一部分事实。在中国,图书盗版到底有多严重?几乎在每个公交车站和地铁站出口都能找到答案,盗版图书小贩的推车上你可以看到各种畅销和经典的书,这些书的代价一般是10元一本;在互联网上,用户可以不费分文地下载到几乎所有的存世书籍,从百科全书到畅销小说。
但谷歌一样在中国市场遭遇了阻击,如同其在版权保护极为严格的欧美市场一样。谷歌近日表示,已向美国法院正式提交了经修订后的数字图书和解协议。如果该协议得到批准,谷歌承诺今后将在数字图书控制权等事宜上作出让步。
早在2004年,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就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谷歌的数字图书计划侵犯版权。谷歌计划大量扫描图书,将图书数字化后提供给用户进行搜索。
但谷歌于2008年与上述两家组织达成和解协议,谷歌同意支付1.25亿美元给权利人,包括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今后继续使用的话,会支付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者也可要求其删除图书。谷歌今后可把已扫描的图书纳入谷歌搜索服务当中,并与这两家协会共享相应网络广告收入。
谷歌相关负责人表示,谷歌图书搜索只是为搜索,不用于阅读,更不用于免费下载。只要是还在版权保护期的,谷歌都仅提供摘要预览,用户只能看到几个片段。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扫描多个图书馆图书,用其搜索技术让全球的读者免费检索。
而谷歌针对全球的扫描行为也“顺带“把中国500多个作家、1.8万部作品通过扫描的方式进行数字化。
11月20日,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艾瑞克·哈特曼赴华,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进行第二轮谈判。
在此轮谈判中,谷歌承诺提供已经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却没有承诺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向谷歌提出另外两项维权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
出现与中国作家的版权争端后,谷歌修改了原来的协议。CBN记者从谷歌提供的新协议上看到,这个协议主要是依据谷歌2008年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条款。
但这些条款主要针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版权所有人的诉讼,而修订版和解协议还要求谷歌“图书版权登记处”搜寻尚未现身声明版权的版权所有人,并为这些版权所有人保管收入。
“无人声明版权著作的部分收入可在五年后用于查找版权所有人,但不得再被用于登记处的日常运营或分配给其他版权所有人。”谷歌的协议称,十年后,这笔资金分配给服务于版权所有人和公众读者的非营利机构,也可根据美国州产权法律向合适的政府机构提供被放弃的资金。
如果中国权利人没有在最近发现他们的作品被收录,文著协没有出面与谷歌谈判,大量中国作家的作品,也许会变成无人声明的作品,收入归谷歌管理,或十年后分配给其他人,这显然对中国作家是不公平的。
因此这也是文著协与谷歌最大的分歧所在。

